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作者: 灵渠控股
发布于: 2022-12-16 15:07
阅读: 15

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择优选择1家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采购

2.比选内容:

(1)服务范围:负责公司合同、协议、承诺函、备忘录、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管理、提供法律咨询、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负责处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应公司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服务期限为1年。

(3)拟成交单位数量:1家。

(4)履约地点:桂林兴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比选办法:竞争性比选。

二、比选律所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5年(含)以上,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年检;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4.指派执业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经验要求:执业以来有处理各类企业诉讼、仲裁案件的丰富经验。

5.中选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选派的律师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换外,必须依合同服务到期限届满为止,中途不可更换其他律师(不可抗力除外)。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人通过线上向有意参加比选者发送竞争性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澄清及答疑

1、参选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2年12月19日12: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月2009:00地点为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20日10:00,地点同上。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lqkg.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县兴安镇兴西路城南安置小区3号楼一、二层

联系人: 李主任     

电  话: 0773-6228218      

 附件:参选人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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