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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山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水利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小水电站审批手续的通知》,本次采购内容为对兴安县冠山电站,瑞源公司所属太和铺电站、月光洞电站、斧子口电站、高寨电站完成竣工验收服务。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关于开展对兴安县冠山电站,瑞源公司所属太和铺电站、月光洞电站、斧子口电站、高寨电站竣工验收服务询价比选的公告。
2.采购内容:选择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完成兴安县冠山电站,瑞源公司所属太和铺电站、月光洞电站、斧子口电站、高寨电站竣工验收手续等服务。
(1)服务内容: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完成兴安县冠山电站,瑞源公司所属太和铺电站、月光洞电站、斧子口电站、高寨电站的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抽检,资料整理和装订,竣工验收的其它前期准备工作及完成电站竣工验收。
(2)服务周期:按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3)拟成交单位数量:1家。
(4)履约地点:桂林兴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5.资金预算:28万元。
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水电站发电上网收益)
7.成交方式:(1)在合同期内完成工程质量抽检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编辑装订及竣工验收的其它前期工作并负责与各部门衔接和联系,提请验收,并通过竣工验收。
8.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检测及服务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0%合同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和竣工资料,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发票来结算100%的合同价款。如竣工验收未通过,乙方原路返还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2.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环境监测或污染溯源调查项目,并提供至少2份业绩证明。
3.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通过在广西灵渠控股集团官网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参选文件澄清及答疑
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5年 6 月 27 日12:00时(含)前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采购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月 27日09:00地点为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兴安县山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县兴桂路396号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773-6755863
兴安县山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